134.开庭(2/2)

,你们作为常生活中普通的时候,在看到自己家受到攻击的时候,是第一时间冲过去赶紧保护自己的家

还是会在那里停一下,理智的用大脑想一想,自己该怎么过去拉架呀,会不会不小心把打我家给打伤了呀?

是不是还要用个十几分钟想出一个完美的处理方法再过去?

会吗?用这种方式来要求受到伤害的,不感觉实在是太苛刻,甚至是根本就没有了吗?!

这样不就成了一味的保护施者,反而是把链条绑在了受害者的手上,这个和我们立法的神已经完全违背了吧?!

宋义当时看到自己的妻子,儿受到攻击,用自己随手拿到的东西去击打对方。

合不合适?合不合适?再合适不过了!

在刑法理论中,这叫什么?

正当防卫!”

“咳。”

冈田检察官听到这话咳嗽了一下:“可就算如此,在当时数众多的况下面,将受害者攻击到了这种程度,用正当防卫很难解释吧?”

“宋义用来防身攻击的物品也是在仓库门随便拿起的钝器,而不是开刃的利器。

如果想要杀的话,应该选择更锋利的利器才对吧?

而且根据尸检的结果,死者的身体体表外侧只有脑袋发现了伤痕,并且没有受到重复攻击的迹象,这表明宋义只攻击了一次。

如果是故意想要杀死对方的话,宋义会只攻击一次吗?还是向骨这种坚硬的地方进行攻击。

如果是早就想好的故意杀的话,应该早就已经准备好,向身体最薄弱的地方攻击吧?

如果这也不算正当防卫的话,难道各位以后想在大街上遇到有行凶的时候,都不能全力保护自己,反而要害怕全力保护自己之后要吃上官司,这就太离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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