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谁都在给谁挖坑,就看谁的坑更深(2/2)

没脑子,而是正常的商业合作中,这种选择的逻辑是不能够自洽的。

是有问题的。

“不应该啊,既然是想要开拓种花市场,主动找到我们合作,为什么只合作三个月呢?”林梦澜也觉得这种猜测有可能,但很牵强,“这样对他们品牌本身也会造成伤害吧?这是双输的结局。”

频繁更换代言,尤其是那种影响力较大的代言,对一个品牌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当然,产品推广是一回事,那本来就是短期的。

但基本上到了品牌挚友这一层,就不能这么作了。一方面会引起明星方面的忌惮,从而大家不愿意和你们合作,谁也不想被踩不是。

另一方面市场印象也不好。

包括广告之类的,都不好运作。

这边广告刚刚上电视,出现在地铁站、商业中心,你那边就已经解约了。

没有这种作的。

“为了树立御木贝珠宝的高格调,踢掉两金影后这个噱,应该很吸引吧?到时候,再拿着这块垫脚石去找圈中咖位更高的顶级明星代言。笔格、热度、话题就全部都有了。”陆阳笑道,“花三百万,做一场全国的顶级营销,这笔买卖绝对只赚不亏。”

不知道为何,陆阳说完这句话之后,车内所有都觉得有点冷。

陆阳好像,生气了。

“那我们……”曼妮有些担心。

“放心,他们撤销的那条补偿解约的条款其实还有其他内容。权责从来都是对应的,企业用金钱解约,保障了明星的权益。但那一条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的权益,那条补充条款还规定了,明星方面不能……主动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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