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间奏(1/5)

突袭,剧作家的法宝,历史学者一笔带过的内容。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档案和史料往往重点记录突袭的成果,对于准备过程却轻描淡写。

仿佛将帅只要威风凛凛地下令“突袭”,剩下的一切就都会水到渠成。

然而突袭的重点实际上不在于战斗打响以后,而在于出击之前。

高风险的作战行动需要细致周密的谋划和侦察:工事如何?地形如何?哨卫有多少?从哪个方向进攻能出其不意?

突袭赫德诸部的营地更是难上加难。

因为赫德知道自家营盘防御薄弱,所以往往布置大量骑哨和流动哨,哨卫之间的联系也十分紧密。

以步兵进攻,除非是命运神垂青,否则等不到抵近就会露行踪。

唯一的办法是动用大批骑兵,以速制速、以骑击骑,抢在赫德有效组织之前击溃他们。

很可惜,罗纳德没这条件。

他手上仅有几十匹缴获的马匹,大半不堪用。而且为了躲避特尔敦骑哨,他将出击阵地布置在渡两公里之外。

两公里,太远了,冲锋就是徒耗体力。

所以罗纳德选择了另一种“突袭”方式——走过去。

当然也不仅仅是“走”这样简单,准确地说是“从河滩走过去”。

目睹上千帕拉图鱼贯走出森林,沿着河岸缓缓近,青翎羽[朵歹]下意识下想要逃跑。

倒不是朵歹胆小怯懦,而是对于游牧为生的赫德而言,逃跑几乎是一种本能。

一种常年在猛兽环伺的环境生存培养出的本能。

就像马一样。马看似很胆小,哪怕是地窜出一只兔子也会被吓得落荒而逃。

可如果它花时间分辨来的是什么,那下次就不是窜出一只兔子,而是被熊剖开肚子。

不管怎么样,逃跑准没错。

敌强我弱,逃跑是应该的;敌弱我强,先逃跑看清况,然后可以再掉杀回去嘛。

朵歹弄不清楚两腿的意图,更担忧森林里还有伏兵。

的特尔敦部众差不多有三个百骑队的规模,但是“三百部众”不等于“三支百骑队”。

这些部众分属于十几个不同的家族和领,心不合、力不齐。

如果硬碰硬,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反过来说,如果暂时逃跑,那事就简单多了。

帕拉图只有两条腿,不仅追不上他们,也带不走任何子财货。

一旦拉开空间,以马代步的特尔敦轻易就能掌握主动权。

到那时,三百特尔敦轻骑对付一群被孺拖累的帕拉图,还不是轻而易举?

“捏格儿(作战计划)”很美,但是走起来很麻烦。

很完美,但是做起来很麻烦,

一来,朵歹驱使不动别家子弟——诸科塔已经在争抢羊皮筏子,一个一个都想先把自家掠获送过河。

二来,朵歹也舍不下他掳到的东西。

此地帕拉图的手段,朵歹已经领教过了——从来是带不走就统统烧掉,狠辣又无,甚至还不如特尔敦惜财货。

若是朵歹前脚强迫诸科塔扔下家当,后脚两腿一把火将东西都给烧了,那事可就麻烦喽。

“手推车、吝啬商与狼”的剧目在大角河畔的渡再次上演。

究竟是要上的?还是要车里的货?两难抉择摆在青翎羽朵歹面前。

曾经有一位伟大的军事家写下这样一条军事原则:“如果进攻想要取得胜利,就要攻击敌防守薄弱的位置。”

某些时候,这条格言也可以反过来使用。

例如罗纳德带领民兵攻打的渡,特尔敦的防守力量不算很强,可是防守的意志却丝毫不薄弱。

亲卫很快给朵歹带回消息——附近的森林已经找遍,没发现有伏兵。

也就是说……眼前这群帕拉图是孤军?朵歹忽然觉得胜算很大。

另一边,罗纳德同样对胜利坚信不疑。

两军主将都怀着必胜的信心,那战斗的发就不可避免。

犹如牧羊将混在一起的羊群轻易区分开,特尔敦领就这样把部众编排。

朵歹亲率披甲锐,择地势高处下马观战。特尔敦甲士席地而坐,静静等候战机。

无甲的属民、隶分别由领着,十几一伙。

他们或是远远掠阵放箭,忽地又直直冲上去,番试探、拉扯帕拉图

这种战术或许能够驱散乌合之众,但却无法动摇罗纳德率领的“哀兵”。

正是因为有这些满腔怒火、自愿参战的男,罗纳德才敢放手一搏。

铁峰郡民兵靠河结阵,以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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