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章 土地新政(2/2)
低的议论声响了起来,这比永耕权的优惠力度更大。
土地所有权哪,不再是朝廷的,而是自己的。弃耕抛荒收回的限制也取消了,土地归了自己,想啥
啥。
行商看似赚得多,可风险也大。土地在手,那就是长期而稳定的收,最为保守一些的
所钟意。
“……所招佃户耕种,租税不得高于朝廷规定的上限……”
众听到这条政策,不由得
换目光,纷纷露出了了然或疑惑的神
。
聪明立刻想到了,对于租税的硬
规定,是放开土地买卖的前提。土地兼并就兼并吧,佃户的利益有国家法律的保护,不会有难以承受的剥削。
关键是国有、私有是并行的,辽东的土地现在基本上都是国家的。又有垦荒授地的政策,那里的百姓不缺土地耕种。
哦,这是未雨绸缪,为将来做的长远打算。同时,这也是对全国地主的限制,对所有佃户的一种保护。
土地会越来越少,除了大规模的战和灾害,随着
的增加,这个趋势是不会变的。
但有了这个政策,即便土地兼并达到了很严重的程度,佃户依靠劳动也能够生活。
这是长治久安的国策啊!很多发出慨叹,暗赞此政想得长远。如今帝国实力正强,皇帝威权正重,会有地主士绅反对反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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