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2章 人族潜力(1/2)

李繁铭笑嘻嘻地下车,就见一只大兔子从车上蹿出来,快速跑到方运面前直立起身子,伸出两条前腿,学族拱手,向方运见礼。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大兔子很壮实,直立起来半多高。

方运笑着伸手摸摸大兔子的耳朵,大兔子很享受地嘿嘿笑起来。

李繁铭一边走一边道:“每次我提起你,这个家伙就围着我转,想要见你。这次殿试结束,我正式来圣院读书,就把这个混蛋给带来了。去吧,你跟玩去。”

大兔子跑到杨玉环脚下,疑惑地看了大兔子,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当年在中秋文会上,方运以一首《水调歌》把它和杨玉环唤到孔城,遇到过这只兔子。

像个骄傲的小公主一样,轻轻点,表示打过招呼,然后从杨玉环怀抱里跳下去,一溜烟跑到砚前,毫不客气拎着砚的脖子,跑到方运前,跟献宝似的高高举起。

很不满意地四腿蹬,但毫无办法。

大兔子两眼瞪得溜圆,惊恐地看着,把砚当小乌玩耍?这一家真可怕。

方运抱起,坐在近处的桌子边,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然后拨花生给吃,偶尔扔一颗给大兔子。

来此地的越来越多,许多甚至拖家带前来,为的就是看看方虚圣的文会,希望方虚圣保佑。

宁安县科举的事迹已经在全族传开,一县的录取名额抵得上半个府,让十国各地的父母记在心上。

大量的夜明珠高悬在天空,让巾帼书院变成不夜之地,众多就地临摹学习颜体字,气氛极为热烈。

到了夜晚,许多读书意犹未尽,起哄请方运再写一些。

方运也不推辞,请大学士以才气把一张张大纸悬停在半空,他则在下面以翰林的天赐来之笔控制一支斗笔。

毛笔的种类很多。一般来说最大的是抓笔,笔杆有碗粗,一些特制抓笔甚至比都大。

斗笔只比普通毛笔大一些,笔像是一个斗。里面嵌笔毛。

方运这支兼毫斗笔最粗处达到一寸,适合写大楷字体,而且也是一支翰林文宝笔。

大笔重墨,在竖立的纸张上徐徐展开,第一篇书写的正是方运的第一首传世强弓诗《擒王》。

挽弓当挽强。

用箭当用长。

马,

擒贼先擒王。

方运压制才气,并未形成战诗,只是纯粹以颜体书写。

这些子方运一直在练习颜体,随着自身文位和实力的增强,学习能力也越来越强,现在书写颜体已经相当于有十余年的火候,得颜体髓。

之后,方运一首诗接着一首诗写,最后写《巾帼颂》。

在写完“不红妆武装”后。方运收起斗笔。

方运回到座位上,杨玉环把温热的茶水递过来。

方运接过微微一笑,低饮茶。

杨玉环看着方运,浅笑道:“武装是谁家的千金啊?也不怕红妆公主伤心。”

方运一愣,差点出茶水,幸好反应快,一咽下。

“玉环,你怎么也学坏了?”方运笑道。

“妾身只是好而已。”杨玉环笑着,则在她怀里望着方运嘻嘻坏笑。

“你啊,污!”方运笑道。

说笑着。李繁铭突然快步走近,低声道:“你看看论榜。”

方运点点,手握官印,念进论榜。

目前排在最上面的文章都是在讨论巾帼书院或颜体。其中排在第二位的,标题极为醒目。

族之虚圣,抑或子之虚圣?”

标题之下,便是那写的正文,正文内容围绕着巾帼书院展开。

先是以众圣经典为根据,以《三礼》为基础。定义了子的地位,其中第一句便引用《诗经》的原句“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

其意简而言之,便是生了男孩要让他睡在床上,给他玩弄玉器,期望他当上诸侯。若是生了儿,就放在地上,给她玩弄陶制的纺线锤,让她贤淑知礼,不要给父母丢脸。

《诗经》乃是族最重要的经典之一,里面的内容向来被奉为圭臬,甚至可以作为科举的考试内容。

这一句在圣元大陆来看,自然是认定男子比子地位高。

在方运看来,《诗经》反映出的无非是生产力变迁导致男的地位变化而已,追溯到古代,还有一个母系社会,那个时代子的地位高于男,只不过随着时代变迁,男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子的地位变得低下。

但是,一切并非一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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