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 野人(一)(2/2)

,对于类却也不是一味赶尽杀绝的。只要愿意遵从妖族的规矩,妖族那边也往往允许类在它们的领地上生活——反正妖怪的种类本就很多很杂,多一个直立猿群体也没啥了不起。\r

在妖族那边生存的类群体大致分为两种,一种便是野部落,多半是本来就生活在九连山周边地域的土著,文明程度很低,和野兽相差不大,真是被当作直立猿群落看待的。\r

而另一种则是以当年殷商王朝的遗民群体为主,在周朝灭商后跟着商朝大将孔宣一同逃到九连山。后来千年中陆陆续续又有不少在类社会中生存不下去,逃亡妖族地界的诸国叛徒或邪教修士加。这些的文明程度就很高了,由于他们掌握的技术一样可以为妖族所用,所以也能被接纳下来。甚至据说在九连山那边还建立起了一座类城市,作为逃亡者的聚居地。\r

但是,理所当然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些多半会受到妖族的猜忌和压制,他们永远无法真正融九连山,从这一点上说,反而不如那些部落野过得逍遥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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