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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去找找那飞贼是不是也有留下什么标记之类的。

他从看过的许多武侠小说中知道,许多偷在偷了东西之后,都会极其嚣张地留下自己独特的标记以宣扬自己的大名。

而他亲自当了偷之后也是有样学样地发明了自己的标记,每次偷了东西之后也都是要签名留念留下标记以宣扬大名。

他以此推测,便也想着那飞贼可能也会留下自己的标记,是以要进去找找看。

进得屋内仔细找了一圈后,他在一处墙壁之上找到了那飞贼的标记,乃是一枚以钢打造的燕子型飞镖。

整个飞镖的造型是一只张开双翅飞翔的燕子,前有尖嘴,尾后有似剪刀的尾翼,两翅之上也各有分叉的双翼,很形像。

尤其部两边还各点了两点金色,便像是燕子的双眼一般。

长宽都约有成的中指长度,十分巧漂亮。

“看来这飞贼的标记就是这只燕子飞镖了,却不知外号叫作什么?燕子飞贼,偷燕子,燕子偷,燕子侠盗,还是……偷燕子李三儿?”沈醉看着这只燕子飞镖猜测着飞贼的外号,最后却是有些好笑地猜到了后世那个近代比较有名的偷身上了,想到这个外号他自己也不由笑了出来。

随即又摇了摇,然后又看了眼墙上的燕子飞镖,转身轻巧地从窗跳了出去。

上了房顶之后,他却是想到了一个有可能知道那飞贼名号的办法。

笑了笑,他弯下身去,揭了屋顶上的一片瓦,然后照着那主屋的窗子便狠狠地砸了过去。

“哐当啪啦”一声大响,但听屋中一声惊叫“什么声儿?”随后房中的灯便被点亮了,不久便又听到一声惊叫,然后有急急地大声道:“哎呀,我的银子,我的宝贝!快来呀,出飞贼了!”最后那一声却是扯着嗓子大喊出来的,这一嗓子喊出,当时就惊动了院子里大大小小的,一时附近所有房间的灯火全部亮着,然后便是一片忙

而沈醉早在扔出那片瓦之后,便即贴身伏到了屋脊之后。

然后仔细地看着下面的形,并注意倾听着下面的谈话。

待得有不少家丁拿着枪抢进了主屋之后,他从屋中众谈中听到了那飞贼的名号——“金燕子”!“可能是那燕子镖上的两个眼珠是金色的,所以才得此称号的吧!”沈醉想通了这个道理,便即飞身而出。

快速地出了这所宅院之后,便迅速隐没于黑夜之中。

第五十四章美丽小偷最快小说首发整理-1-29183700字数:4943开封是如今的大宋都城,可以说是天下首屈一指的繁华城市,所以沈醉打算在开封多待两天,好好玩一玩,也把现在的这个开封城好好逛上一逛。

上一次来是因为要赶着萧峰的事,所以只是匆匆一瞥,没来得及细看。

现在事已经办完了,时间便有的是。

再加上昨晚忙着午夜穿梭,到了后半夜才回房睡觉。

所以他早上直睡到上三竿才起了床,洗漱一番,在客栈内用过早饭后,便即出了门开始逛街。

他是昨天下午时进的城,一下午的时间用来打听目标再加踩盘子,晚上则是等到了后半夜动手,所以今天才是正式的第一天北宋东京开封府观光旅游。

这古代的许多东西,对于沈醉这个现代来说也可算是稀罕玩意。

毕竟好多到现代的时候可都是见不着了,虽然古董他在电视上博物馆里也见过不少,但现代时的古董大多都是明清时代年代比较近的,像现在这北宋时期的是极少。

而且因为朝代的不同,习俗也是不同,所以许多东西的做法形状也是不同。

他在街上瞧瞧这个,看看那个,逛的是津津有味。

京都毕竟是京都,许多东西便是苏州那样的江南繁华之地也是没有的。

而这京师之中,竟还有不少高鼻目的胡商,有的甚至还是金发碧眼的。

也让他算长了回见识,想不到这个时候中国就有外国来做生意了。

从早上逛到中午,午饭时间已到。

上回,也就是前几天到开封时他帮过一个叫周庸的少年公子抓小偷要回了他丢的玉佩,他让周庸请他吃饭做报答,那周庸曾对他说过开封城里最好的酒楼叫做“宝香斋”。

所以他便向打听了去宝香斋的路,然后穿街走巷往宝香斋而去。

他却不知刚穿过一条小巷子到了隔壁街道他就被给注意上了,注意上他的不是别,正是他上回来到开封时抓的那个小偷。

那小偷正跟另一名同伴在街上逛着寻找目标,四处转眼时便在街上看见了他。

他向旁边的同伴耳语待了几句,那名同伴看着沈醉点了点便即跟了上去,而他则是匆匆地向另一个方向而去。

按沈醉目前的本领来说,要是有在后面跟踪他的话,十丈之内他应该是都能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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