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审案(二)(2/2)

胡宗宪接着道,至于指控中所说的贪污收回两百万两,要知整个江浙一年税赋也不过百万两,胡某何德何能,竟能贪墨两倍于江南的赋税,想必也太瞧得起在下了。这三十年来,胡某共收了五十二万三千七百二十三两银子。这其中,有二万三千两,是地方上三节两寿、三敬及流捐摊派之银。这些银子都是陋规,乃朝廷惯例,本官取了。

闵秋叶厉声问道,既然知道是陋规,你又为何去取?

胡宗宪呵呵一笑,这里是大明官场,要在官场体制内混下去,那就要遵守这其中的游戏规则,谁能做到清廉如水?

闵秋叶傲然道,本官从未受过一文贿赂!从未吃过任何宴请!

我心说这话别说我不信,但是昨见识了他的行为之后,我丝毫不怀疑他说的话。

胡宗宪却摇摇道,闵大为官一方,清正廉洁,胡某自然是佩服的,但是若你手下有二十万军队要养,外面有几万倭寇要打,就免不了与朝堂之上的道,有些收了银子,都不给办事,没有银子,谁又理你?

闵秋叶道:这种官员,按大明律,该抓起来,剥皮冲

胡宗宪道:闵大,我是封疆大吏,不是吃饱没事天天弹劾的御史。既然要当官,那就要去做事,而不是去跟朝廷的制度、陋规去抵抗,这样除了碰的血流,于事无补。若为了赚取好的名声,让百姓遭了难,让官兵遭了败仗,这样的官,做得又有何用?

胡宗宪一番言辞,无比犀利,又掷地有声。

他这番话说出了为官者的普遍心声。

当年那些赴过琼林宴的进士,初仕途之时,何尝不是满腔热血,为官为民?毕竟受过儒家正统教育熏陶过的学子,除了捐科、荫科出身的,大多数也不是一上来就想当贪官的。

只是这个社会体制,以及滋生这个体质的土壤,逐渐改变了他们,变得随波逐流。正如胡宗宪,也开始自泼污水,开始进献祥瑞,开始收受贿赂。

官场是个很特的产物,一方面,所有的官员在努力的维持这种规则和制度,另一方面,官员又从这个体制中不断汲取权力,这种互生互依的怪关系,构成了自古以来官场潜规则。

整个大明官场,如闵秋叶、海刚峰这种,那几乎是异数般的存在了。他们有梦想,有原则,坚持本分,又顽固不化,这样的,不时地出现,如一把奥卡姆剃刀,在整个体制接近质变之时,剔除部分变质的腐,将事拉回到正轨之上。

只要体制存在,**就不会杜绝。

这正如磁铁,有正级就有负极一般。

若是寻常官员,也许会认可胡宗宪的说法,但是闵秋叶不是寻常官员,他不会为胡宗宪的辩解所动,在他的世界中,对就是对,错就是错,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闵秋叶啪的一拍惊堂木,贪污就贪污,这是事实,不管以任何理由!他对书吏道,这一点,记下来。那接下来,胡部堂,我们来说说那五十万两的事吧。

冯零感一听,顿时有些紧张了。他说,闵大,我们还是来说说胡宗宪通倭的事吧。

冯零感是江南制造局少监,若按照内廷的品秩应是从四品,比闵秋叶的正五品要高,所以他觉得自己有资格说这句话。不过冯零感毕竟不是官场中,他显是没有听过闵秋叶的大名。

闵秋叶看了他一眼,说,冯公公请问便是。

冯零感道,胡宗宪,听说你与三大寇之首的汪横是同乡?

胡宗宪道,正是。

冯零感道,难怪倭寇在东海横行这么多年,原来是有你在其中包庇!

闵秋叶皱眉道,冯公公,证据呢?

冯零感怒气冲冲道,胡宗宪与寇首汪横勾结,这还不算证据?

闵秋叶问:冯公公,不知您又是籍贯何处?

冯零感说:咱家老家是山东德州府的。

闵秋叶淡淡道,这么说,冯公公与当年的齐王也是同乡了?却不知公公与当年齐王造反有无关系呢?

冯零感顿时满脸通红,这根本不是一码事,你莫要血

闵秋叶冷冷道,本官乃胡宗宪一案的主审官,冯公公你身为内监之,却一再涉本官行事职权,鉴于此,本官决定将你驱逐出堂!

冯零感道,你敢,我是代表皇上来听审的!

出不出去?

不出去。

闵秋叶对书吏道,把他刚才那句话记录在案,就说冯公公承认自己与造反被诛的齐王是同乡!

冯零感跳起来道,姓闵的,你不要欺太甚!

闵秋叶没有搭理他,转过去。就在这一刻,这位五品的同知大,身上所展露出的气势,竟丝毫不逊于那些极品的朝廷大员。

冯零感觉得没有必要待下去了,灰溜溜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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