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十八)(6/6)

老师也推测你会抓紧防卫时点,出手防卫老师的权利耶。」

老师说着竟然皱起了眉,往我这边看来,我也赶紧从巧拼上爬了起来,从

大量后的馀韵中归现实。

对啊,我怎麽能忍受有在老师脸上,自己却什麽都不做?以前的我不

是很关心陈老师,处处为老师着想的吗?刚刚还为了看老师有别于平常的媚态,

不让老师好好吃饭,一看到老师嘴裡有东西就大力她,让她把饭粒的到处都

是。

「小平,你变了。」

老师脚踝间的内裤、裤袜都已经沾满了我的,老师不穿去了,把

内裤和裤袜脱下,放下撩起的窄裙,勉强遮住下体,有点无奈地道。

仔细瞧的话,还有不断从老师胯下滴出窄裙的下缘呢。

天啊,都是我的错,等等老师没穿内裤帮研所的学长姐课辅,一不小心,沾

部一定会被看光光的啦。

注:上一节课提及娼阻却通姦罪的违法,是个的意见。

绝对不会有易前去问每个客结婚没,既然不知道对方已婚,所

以是在观构成要件上根本的不成罪,而不是在违法上阻却。

另外,刑法的「」字局限在器接的行为,所以即使对方有意通姦,但

不是的行为也不会构成通姦罪,所以常在报章杂志看到双已经上宾馆了,却

不成立通姦罪,往往在于有没有男方器的行为。

而且刑法的谦益也不会有罪推定的认为上宾观的男一定要相,也可以

是仅止于,这些都不会成立通姦罪。

至于如果是知道对方已婚,还进行器接的姦行为呢?你能期待一个

听到对方结婚后就动中断易的过程吗?这根本荒谬而且无期待可能,所

以废除通姦罪是现在流的意见。

没听过国家成立公娼,还要训练公娼问客已婚未婚的sop,所以我认为

在这裡是超法规地阻却违法,也可以解释成业务上正当行为,所以阻却通姦罪的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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