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往事】之我与女网友的第一次(续写15)(5/12)
尤其是客从外面带来的
,难免不会出问题。
好在和我经营场所没多大关系,要不然被执法部门揪着不放就麻烦了。
如果在碰到个秉公执法虎,给经营场所按个容留
卖
的罪名就得不偿失了。
就算再小心,也会出问题。
我们这也被当地的派出所给盯上了,三天两的就来例行检查,招实影响了不少生意。
我也通过县主管政法的领导和公安局管治安的副局长招呼,也没能压住这个派出所所长。
我明白,这些所谓的例行检查跟秉公执法是没有一毛钱关系的,主要就是为了卡点油弄点钱而已。
后来我发现苗有些不对劲,除了卡油水以外,明显感觉这个所长背后有一只无形黑手在
纵着。
目的很明显也很简单,不为钱,而是有意整垮我们。
我之前也提到,我为什幺对jc叔叔有成见的事,现在我就和大家讲讲有两件事
。
一是派出所所长受指使和当地大混子联合起来一起找麻烦的事
。
其实,说白了就是黑白勾结串通好要整跨我!二是后来承接公安部门的信息化改造过程的结算官司。
(和公安局打官司的事后话在说,先和大家说说前和黑白两大流氓斗争的事
。
)树大招风嘛,生意火红,自然而然就会有嫉妒、眼红。
有些心术不正的看着我生意火
,按照我们的经营套路,也弄了几个类似的经营场所。
可惜的是生意一直不温不火,这些竞争不过我们,就开始动起了歪心思。
他们不去考虑如何把生意搞起来,而是把心思全部放在如何整垮我们上。
说心里话,当初我的意图就是为了自己单位接待专用和给自己建个休闲的场所罢了。
本来我就没想到会做的这幺大,更没想到生意会如此之火。
真应了那句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柳柳成荫啊。
生意火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来我们这里消费的客
,有不少来自于县委县政府四套班子,和各机关单位以及上级单位等。
按常理说县里的例行招待是有固定场所的,例如县宾馆、招待所什幺的。
但那里只适合招待些比较正规化、程序化各项活动什幺的。
不太适宜像什幺私聚会,招待些特殊客
。
毕竟像这种正规场合,作为公众
物影响也不太好。
我们也为了来往客的私密
,是不对外开放的,主要是以服务这群特殊群体为主。
一般来的都是些达官贵
显贵的主,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威和能力,在这里招待些亲朋好友,搞个私
聚餐、聚会,是常有的事
。
所有的消费,自然都是公家掏腰包了。
哎……特殊的历史时期,也成就了我们的发展空间。
这其中不乏某些领导带着社会上不三不四的来往于此。
所谓的不三不四,就是有前科,案底的社会闲散员。
或者是那些来路不正的风尘子或者小蜜(小三、老铁),到我们来扯犊子。
有的时候,我们也管不了,只能是睁一只眼闭只眼。
总之,什幺样的都有。
做生意嘛,开门都是客,无论对方是什幺,只要是有客
带进来,我们就必须热
招待。
就有这幺一个社会闲杂员,也就
们常说的黑社会小一点说叫地痞流氓,大一点叫黑恶势力。
就这幺一个流氓地痞看上了我们火的生意,就想霸占我们的地方,故事也是从这开始了。
这个地痞流氓真名叫霍小兵,在家排行老四。
其实这个姓霍,外
却把他的名字叫白了,都叫他火四哥。
据说,曾经在八几年的时候,因为一场打斗出了名,被江湖尊称震西门。
这个地痞,当时在我们当地算是非常有名的黑道物,在也算是狠角色吧。
说心里话,他出名的时候我还很小,也确实听过他的威名,不过我做梦都没想到,我会和他有集。
这个火四因为伤被判了刑。
出来以后就开始混社会,九八年左右的时候,因为寻隙滋事,打架斗殴和盗窃、抢劫等罪行又一次进来监狱。
不过没在里面待上几年,03年就提前放了出来。
出狱后就更牛了,身边聚集了很多社会上的闲散
员,这其中还包裹不少有案底的
员,甚至还有杀
犯都成了他的手下。
混社会嘛,手底下多了,自然而然的就缺钱了。
最为是老大,就得想办法弄钱,没钱如何养活一群手下。
为了弄钱什幺坏事都,什幺来钱快就
什幺,看到什幺好的就想法设法花小钱或者不花钱弄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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