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追到他所在的城市(3/13)

在南京,每天早上睁眼后第一个念也在南京。

她的如果不搬去南京,她的身体和灵魂就会永远处于一种撕裂的状态,一半在这里,一半在那里,两半都活不好。

高二那年,她的成绩稳在了年级前十五。

老师们开始跟她聊志愿填报的事,问她有没有心仪的大学,她说南京大学,老师点点说“以你的成绩是有希望的”,又问她想学什么专业,她说还没想好。

她说“还没想好”的时候心里想的是——我不在乎学什么专业,我只在乎那个学校的地址。

只要地址是南京,是那个她在地图上标记了无数次的坐标,学什么都行,哪怕是最冷门的、最枯燥的、最没有“钱途”的专业,她都愿意。

因为她不是去学知识的,她是去靠近一个的。

知识在哪里都能学,但有他的南京只有一座。

她要把自己送到那座城市去,送到离他尽可能近的地方。

这个念从初二那年的冬天开始生长,到高二这一年已经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树冠遮住了她全部的视野,树根扎进了她全部的骨骼。

也是在高二这一年,她在学校门遇到了初中同学周晓晓。

两个站在校门的梧桐树下聊了几句,周晓晓忽然问她:“你还记得咱们初中的时候,隔壁四班有个男生叫王潇然的吗?”李欣萌想了很久,摇了摇

周晓晓说:“就是那个胖胖的、脸上长痘痘的、特别安静的那个。”李欣萌还是想不起来。

“算了,”周晓晓笑了笑,“他好像一直挺喜欢你的,初中暗恋了你三年,高中好像还跟你在同一所学校,不过你肯定不会注意他啦。”李欣萌笑了笑,没有接话。她确实没有注意过他。不是故意不注意的,是她的注意力被一个占满了,没有多余的带宽去分配给任何。那个的名字三个字,笔画加起来比“王潇然”少,但重量是“王潇然”的一万倍。她不记得王潇然的脸,不记得他的名字,甚至在他以后出现在她生命中的时候,也没有第一时间认出他就是当年那个“胖胖的、脸上长痘痘的、特别安静的”男生。她在很多年以后会嫁给这个,但此刻,此刻她连他的名字都记不住。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讽刺——你未来的丈夫,在你高中的时候,连你的记忆都进不去。

高三那年,李欣萌几乎把自己活成了一张课程表。

早上五点半起床,冬天的时候天还是黑的,她披着校服坐在书桌前,台灯的光圈里摊着英语单词书,嘴里小声地念,念到嘴唇裂,念到嗓子发涩,念到那些单词像钉子一样一个个钉进脑子里。

中午别趴桌上午睡,她戴着耳机做英语阅读理解,困了就站起来走到走廊上,靠着墙壁站一会儿,冷风从窗户缝里灌进来,吹得她太阳发疼,但那种疼让她清醒。

晚自习结束之后,整栋教学楼都空了,她还在教室里多待半个小时,把今天没弄懂的数学题再算一遍,算到懂了为止,懂了之后还要再算两遍,确保以后不会再错。

回到家已经快十一点了,洗漱完坐到书桌前,台灯再亮起来,她翻开记本,在写完当天的复习进度之后,总会加上一句——“还有x天。地址发、布邮箱 Līx_SBǎ@GMAIL.cOM”那个“x”从三百多开始,一天一天地减,减到两百,减到一百,减到五十,减到个位数。

每减一天,那个数字就更小一些,而她离南京就更近一些。

那本藏蓝色封皮的记本已经写满了大半。

她翻到第一页去看自己八岁时写的字——“哥哥今天跟别的生说话了,我不高兴”——歪歪扭扭的,错别字连篇,“哥”字少一横,像一个刚学会写字的小孩子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但只能写出这种水平的字。

她看着那些字,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活了好几辈子,从八岁到十八岁,十年,像一场很长的、没有中场休息的、观众席空无一的独角戏。

舞台上只有她一个,灯光只打在她身上,她对着黑暗说了十年的话,没有回应,但她还是一直在说。

因为她相信黑暗里有在听。

虽然那个从来没有给过她想要的回应,但她相信他在听。

她必须相信。

不信的话,这出戏就演不下去了。

高考那两天,她发挥得不算超常,但足够稳定。

最后一场考完的时候,她走出考场,六月的阳光刺眼,晒得她眯起了眼睛。

她没有像其他考生那样尖叫、拥抱、撕课本,她只是走到场边的那棵梧桐树下,靠着树站了一会儿,然后拿出手机,给李恩辰发了一条微信消息:“哥,考完了。”二十秒后,他回了一条语音。

她把手机贴到耳朵上,他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带着那种她熟悉的、温润的、带着笑意的语调,说了一句她等了五年的话:“那我在南京等你。”

她蹲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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